1.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谁来负责?
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应由该级工会委员会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负责筹备和组织。代表大会正式召开时,应由大会选举出的主席团主持和领导。会员人数较少的工会基层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时不设主席团,由本届工会委员会主持和领导。在代表大会进行期间,到新的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工会的日常工作,仍由本届工会委员会主持。新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在上级工会批准之前,可以履行领导职权。
2.什么叫差额选举?
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差额选举具体有两种形式:一是先进行差额预选,然后再进行正式选举;二是不经预选,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差额选举。
3.什么叫直接选举?
召开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直接投票选举,叫直接选举。
4.工会选举中的候选人名单怎样产生?
工会选举中候选人名单的产生,一般都要经过推荐提名、酝酿讨论、初步确定、组织考察、正式确定这几个阶段。候选人名单可以由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或自荐等。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然后再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上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可以采用差额办法进行预选来正式确定,也可以在选举前对提出的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表决来正式确定。
5.什么叫无记名投票?
所谓无记名投票,是指选举人填写选票时不签署自己姓名的一种选举方式。采用这种选举时,只填写自己同意的候选人姓名或者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上规定的同意或不同意或弃权的符号,也可以填写候选人名单以外的人的姓名。工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是《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它有利于发扬民主,充分反映选举人的意志,也可以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
6.工会选举时,能否设流动票箱?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工发〔1988)10号文的规定,个别单位因部分会员或会员代表离不开生产岗位,不能在大会上投票时,可以采取流动票箱等办法予以解决。在采取流动票箱时,同样应遵循选举的有关规定,并由监票人随同执行。
7.工会选举时,选举人因故不能出席时,能否委托他人选举?
每个选举人都应该尊重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不要无故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要事先请假,可作缺席处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选举。但采取委托选举办法时,事先必须在选举办法中注明并表决通过。委托人要按规定填写委托选举书。
8.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出席人数没有超过全体代表或全体会员的2/3数,可否进行选举?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应使全体代表或全体会员到会,除特殊情况经请假批准外,不准无故缺席。大会须有应到会2/3以上的代表或会员出席,才能进行选举。
9.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得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未达到应选名额或超过应选名额,如何处理?
选举结果,如得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未达到应选名额,可作如下处理: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承认当选;如所缺名额较多,可以进一步酝酿候选人,然后补选所缺名额;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接近应选名额,经大会主席团酝酿,并征得选举人的同意,也可不再补选。
实行差额选举时,选举结果可以出现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的情况,这时,应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数多少来决定谁当选。
10.在差额选举时,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同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怎么办?
在差额选举时,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同,并都超过应到人数半数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对这几名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以同意票多者当选。因重新投票是对已获得超过半数同意票的候选人进行选择,故当选人在重新投票中所得的同意票只要求相对的多数,而不一定要过半数。
11.怎样确定候选人是否当选?
正式选举时,当选人得到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得票不到半数或得票刚好到一半的,都不能当选。
12.在选举时,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是否能当选?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凡是工会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结果如与候选人名单不一致,应以选举结果为准。是工会会员的非候选人,在正常的选举中得票超过全体选举人半数,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名额范围之内的,应予当选。
13.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谁主持?其程序怎样?
(1)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般可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新当选的委员中协商提名一位同志,经征求主席团或全体委员意见后来主持。
(2)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主要是:①讨论通过《选举办法》;②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广泛听取意见协商一致后,提名推荐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人选;③讨论通过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④通过监票人名单;⑤选举;⑥宣布选举结果;⑦新当选的工会主席讲话;⑧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讲话。
1.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谁来负责?
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应由该级工会委员会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负责筹备和组织。代表大会正式召开时,应由大会选举出的主席团主持和领导。会员人数较少的工会基层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时不设主席团,由本届工会委员会主持和领导。在代表大会进行期间,到新的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工会的日常工作,仍由本届工会委员会主持。新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在上级工会批准之前,可以履行领导职权。
2.什么叫差额选举?
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差额选举具体有两种形式:一是先进行差额预选,然后再进行正式选举;二是不经预选,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差额选举。
3.什么叫直接选举?
召开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直接投票选举,叫直接选举。
4.工会选举中的候选人名单怎样产生?
工会选举中候选人名单的产生,一般都要经过推荐提名、酝酿讨论、初步确定、组织考察、正式确定这几个阶段。候选人名单可以由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或自荐等。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然后再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上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可以采用差额办法进行预选来正式确定,也可以在选举前对提出的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表决来正式确定。
5.什么叫无记名投票?
所谓无记名投票,是指选举人填写选票时不签署自己姓名的一种选举方式。采用这种选举时,只填写自己同意的候选人姓名或者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上规定的同意或不同意或弃权的符号,也可以填写候选人名单以外的人的姓名。工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是《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它有利于发扬民主,充分反映选举人的意志,也可以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
6.工会选举时,能否设流动票箱?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工发〔1988)10号文的规定,个别单位因部分会员或会员代表离不开生产岗位,不能在大会上投票时,可以采取流动票箱等办法予以解决。在采取流动票箱时,同样应遵循选举的有关规定,并由监票人随同执行。
7.工会选举时,选举人因故不能出席时,能否委托他人选举?
每个选举人都应该尊重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不要无故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要事先请假,可作缺席处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选举。但采取委托选举办法时,事先必须在选举办法中注明并表决通过。委托人要按规定填写委托选举书。
8.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出席人数没有超过全体代表或全体会员的2/3数,可否进行选举?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应使全体代表或全体会员到会,除特殊情况经请假批准外,不准无故缺席。大会须有应到会2/3以上的代表或会员出席,才能进行选举。
9.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得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未达到应选名额或超过应选名额,如何处理?
选举结果,如得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未达到应选名额,可作如下处理: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承认当选;如所缺名额较多,可以进一步酝酿候选人,然后补选所缺名额;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接近应选名额,经大会主席团酝酿,并征得选举人的同意,也可不再补选。
实行差额选举时,选举结果可以出现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的情况,这时,应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数多少来决定谁当选。
10.在差额选举时,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同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怎么办?
在差额选举时,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同,并都超过应到人数半数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对这几名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以同意票多者当选。因重新投票是对已获得超过半数同意票的候选人进行选择,故当选人在重新投票中所得的同意票只要求相对的多数,而不一定要过半数。
11.怎样确定候选人是否当选?
正式选举时,当选人得到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得票不到半数或得票刚好到一半的,都不能当选。
12.在选举时,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是否能当选?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凡是工会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结果如与候选人名单不一致,应以选举结果为准。是工会会员的非候选人,在正常的选举中得票超过全体选举人半数,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名额范围之内的,应予当选。
13.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谁主持?其程序怎样?
(1)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般可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新当选的委员中协商提名一位同志,经征求主席团或全体委员意见后来主持。
(2)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主要是:①讨论通过《选举办法》;②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广泛听取意见协商一致后,提名推荐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人选;③讨论通过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④通过监票人名单;⑤选举;⑥宣布选举结果;⑦新当选的工会主席讲话;⑧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讲话。
各分工会:
经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我校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拟于2010年5月底召开。现将有关推荐代表、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大会设正式代表137人左右,特邀代表10名左右,不是教代会代表的中层正职作为列席代表参加大会的有关议程。在综合考虑各单位人数、工作需要和代表的广泛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见附表:河北北方学院第二届教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原则上代表名额按全校教职工的8%比例产生。具体比例是:各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按8%,不足50人的比例放宽为10%;学校党政机关、图书馆和各职能部门按6%;后勤集团按4%。要体现以教师为主体,其比例不低于60%,各二级单位在分配名额推荐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应低于60%。女教职工、民主党派、青年教师应占有一定比例;学校领导(党委常委)和工会主席、副主席作为推荐代表候选人,参加分工会的选举,但不占该单位名额;各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双肩挑”领导干部,均按教师身份参加选举。附属第一医院10名代表,附属第二医院7名代表。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
二、正式代表的条件
1、享有公民权的河北北方学院在职在编的工会会员的教职工。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3、工作努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全局意识,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能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议事能力。
三、正式代表产生的办法
1、各选举单位按照代表名额分配要求,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应选代表的10%。
2、选举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以教学系或教研室、班(组)为单位,根据学校分配的代表名额,进行充分酝酿,在不超过本选举单位应选代表名额的范围内,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报所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3、选举单位党委(党总支)对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并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召开党委(党总支)会,依据多数人的意见和候选人的先进性、广泛性原则,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按多于应选人数1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3月19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情况以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一式两份)报校工会办公室(弘正楼804刘涛同志)。
4、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两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原则同意并书面批复后,由各选举单位分别召开教职工大会(2/3以上教职工参会)进行正式选举,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10%的比例差额选举产生出席学校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代表必须获得参加会议教职工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方可当选。选举工作结束后,各选举单位于 4月 2日前将代表选举情况连同代表名册及代表登记表(一式两份)书面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弘正楼804刘涛同志)。
四、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办法
1、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两代会”正式代表。原则上能干满一届,候选人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2)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议事能力强。
(4)有全局意识,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和原则
(1)原则:坚持工会委员会与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合而为一的组织形式,设工会委员会委员23人。酝酿产生工会委员会候选人要从有利于工会、教代会的工作出发,既要考虑委员的分布,又要根据工作需要,还要注意年龄结构。
(2)办法:
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各分工会为单位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教职工代表中酝酿提名,所推荐的初步人选不超过23名。并于4月2日将名单报工会办公室。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将根据有关要求和多数单位和多数人的意见,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超过30人,返回各选举单位征求教职工意见。
各选举单位在进行充分酝酿和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再次提出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推荐人选25名,于4月9日前报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选举单位意见,提出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25名,报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批。形成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选举。
五、代表资格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关于《高等院校教代会暂行条例》规定,对代表的资格审查由学校成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选举进行指导,听取选举单位关于代表酝酿、提名过程和选举情况的汇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代表的产生符合规定程序,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质量,并以学校名义批复选举结果。
六、几点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程序,周密安排,认真组织,积极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把推荐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2、严格遵守需要报送材料的时间要求。以免影响全局工作。
3、把此项工作与各单位的教学、教研、管理、服务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附表:河北北方学院第二届教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河北北方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0年1月6日
河北北方学院第二届教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教职工数 |
代表名额 |
其 中 |
||
教师 |
民主党派 |
工人 |
|||
基础医学院 |
96 |
8+1 |
8 |
1 |
|
医学检验学院 |
69 |
6+1 |
6 |
1 |
|
中医学院 |
25 |
3+1 |
3 |
|
|
文学院 |
36 |
4+1 |
4 |
1 |
|
理学院 |
107 |
9+1 |
9 |
|
|
经济管理学院 |
44 |
4+1 |
4 |
|
|
外国语学院 |
77 |
6+1 |
6 |
|
|
艺术学院 |
52 |
4+1 |
4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67 |
5+1 |
5 |
|
|
法政学院 |
64 |
5+1 |
5 |
|
|
动物科技学院 |
105 |
8+1 |
8 |
1 |
|
农林科技学院 |
104 |
8+1 |
8 |
1 |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44 |
4 |
4 |
|
|
第二、三临床医学院 |
4 |
1 |
|
|
|
|
|
|
|
|
|
机关党委 |
192 |
12 |
2 |
|
|
教务处 |
24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