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计划生育

首页>>医疗互助>>计划生育

如何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打印    发布时间:2017-11-22 16:33:05    阅读次数:54次

  夫妻双方无子女的公民,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属于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女方怀孕后至子女出生前,均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手机客户端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业务。

  一、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的条件

  下列三种情况可以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

  (一)双方均为初婚且未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的;

  (二)双方或者一方为再婚,且未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的;

  (三)已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但子女均已死亡或已解除收养关系的。

   二、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一)证件证材: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二)证件证材要求:

  1、证件证材格式:jpg或jpeg。

  2、证件证材大小:小于1M。

  三、办理时限:

  自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以短信或手机客户端信息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如超过两个工作日仍未收到短信或手机客户端信息通知,请拨打下方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自行打印《网上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

  四、《网上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与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签发的《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也可携带身份证和夫妻小二寸合照一张到张家口市任一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免费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