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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打印    发布时间:2017-11-22 16:36:11    阅读次数:75次

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属于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女方怀孕后至子女出生前,均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手机客户端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业务。

  一、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的条件

  下列四种情况可以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

  (一)双方均为初婚且只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另一方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再婚后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后离异,离异期间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又复婚的;

  (四)夫妻双方共计生育(或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现只存活一个子女(或已解除收养关系现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一)证件证材: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证件证材要求:

  1、证件证材格式:jpg或jpeg。

  2、证件证材大小:小于1M。

  三、办理时限

  自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以短信或手机客户端信息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如超过两个工作日仍未收到短信或手机客户端信息通知,请拨打下方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自行打印《网上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