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提案是工作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广泛联系群众,引导教职工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谏言献策,参与学校管理,发挥主人翁作用的重要形式。为了不断提高提案的质量,充分发挥提案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提案必须符合《河北北方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言之有据,论之有理。
2、提案应能反映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和心愿,有助于推进学校某方面的改革或工作。
3、提案应能紧密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工作中所需解决的问题,建议具体,具有实施的可行性,能被学校采纳。
4、提案在近期内难以实现,但富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前瞻性,对学校今后建设与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并被学校所重视。
二、评选办法
1、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对提案审理的基础上,遴选出一些较好的提案,并提出初评意见。
2、提案工作委员会汇总初评意见后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会委员会采取集体评议或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提案评选结果。
三、表彰办法
每次从集中征集的提案中评选出优秀提案一、二、三等奖若干个,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本办法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五、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