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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打印    发布时间:2018-03-01 08:14:14    阅读次数:505次

河北北方学院工会委员会是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以宪法为活动准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行使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2.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指导二级教代会与分工会工作及换届选举指导协调的相关工作。

3.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参与学校关于教职工福利待遇管理办法的制定的讨论研究。

4.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师德建设、争先创优、劳动竞赛等活动,做好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5.做好校务公开及二级教代会院务公开指导工作。

6.组织开展群众性健康文化体育活动,管理和指导各类教职工业余活动团体、协会。

7.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和“扶贫助困”、“送温暖”活动,关心和帮助有困难的教职工。

8.做好教职工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福利、子女教育等工作。

9.做好“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做好女教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新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工作,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有计划地培训工会干部。

12.管理、使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

13.做好工会经费的筹集、上解和管理工作。

14.完成学校党政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