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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互助金缴纳及报销通知

打印    发布时间:2023-12-05 10:55:32    阅读次数:503次

各分工会:

1、通知各部门非在编人员(在职在编人员已从工资代扣),自愿缴纳2024年医疗互助金者,以部门为单位缴费(50元/人),截至日期12月22日。

2、通知本部门2023年度已缴纳医疗互助金、患病住院的教职工,住院总费用达到7000元,到工会802室办理互助金报销。

报销所需材料:医院:病案首页、医保结算单原件;个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张家口银行或工商银行)复印件。

 

 

 

工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