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工作动态

首页>>信息中心>>工作动态

医疗互助金缴纳及报销

打印    发布时间:2024-11-01 15:50:26    阅读次数:359次

1、各部门非在编人员(在职在编人员已从工资代扣),自愿缴纳2025年医疗互助金者,以部门为单位缴费(50元/人),截至日期11月8日。

2、本部门2024年度已缴纳医疗互助金、患病住院的教职工,住院总费用达到7000元,到工会802室办理互助金报销。

报销所需材料:医院:病案首页、医保结算单原件;个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张家口银行或工商银行)复印件。

 

 

 

工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