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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 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打印    发布时间:2023-11-14 10:39:30    阅读次数:1051次

河北北方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召开河北北方学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

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河北北方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教代会主席团研究,报党委常委会同意,决定2023年11月17日召开河北北方学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报到时间和地点

1、各代表团于11月16日下午4:00前派人到弘正楼802集体报到,领取会议材料。

2、11月17日上午8:20举行全体大会。请全体代表、列席代表8:10点之前准时到国交大厦三楼会议室出席会议。

3、各代表团讨论地点,参见附件三。

二、会议期间有关注意事项

1、为了集中精力开好大会,与会代表所在部门一般不要在会议期间安排正式代表出差或参加其他与会议时间冲突的活动。正式代表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经各代表团团长同意并报大会主席团批准,办理

请假手续。

2、请代表自觉遵守时间,准时出席会议,一般应提前10分钟入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坐。开会后不要随意走动,不得中途退场。

3、每次大会前10分钟,由各代表团团长负责本团代表人数的清点,并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

4、为保证大会各项议程的顺利进行,各代表团指定的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团会务联络和材料发送、讨论记录等工作。

5、与会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议文件。需要收回的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6、与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和安排讨论的各会议室内吸烟。大会期间,请与会代表关掉手机。

各分工会在接到本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按时参加会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大会议程

附件二:大会日程安排

附件三:各代表团成员名单、工作人员及讨论地点安排

 

                             2023年11月14日

2、大会议程.doc

3、日程安排.doc

4、代表团划分及讨论地点.doc